6月4日凌晨1時半左右,指揮部秘書長郭海峰帶領十幾名學生、市民乘坐公共汽車從東長安街返回天安門廣場,當公共汽車駛至天安門城樓前金水橋東側的長安街時,他們遇上向天安門廣場前進的第38集團軍先頭部隊,士兵開槍射擊,司機當場死亡。車上的人跳窗出逃,郭海峰、陳萊、齊輝等人來不及逃走,被官兵當場逮捕,郭海峰成為八九民運裡第一個被捕的學生領袖。

六四鎮壓後,當局指控郭海峰等人試圖駕車燒毀天安門城樓,以此作為北京曾發生「反革命暴亂」的證據之一。陳希同也在《關於制止動亂和平息反革命暴亂的情況報告》中特意聲稱:「特別惡毒的是,一夥人駕駛一輛裝滿汽油的公共汽車駛向天安門城樓,企圖放火燒毀天安門城樓,在金水橋南被戒嚴部隊及時截獲。」

1991年,郭海峰被以「反革命破壞罪」判處4年徒刑。

參考資料:《天安門血腥清場內幕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