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旺陽,生於1950年,曾為湖南邵陽市玻璃廠工人,並於1983年成立工人互助會,創辦《資江民報》。

1989年6月9日,李旺陽因舉辦六四死難者追悼會、被指「反革命份子」,後因反革命組織罪而被捕,被判10年監禁。他在庭上抗辯:「遊行示威、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人民的權利,我既沒有罪,也沒有錯。中國工人已經覺醒了!這個政府已經走到了人民的對立面。」最後加刑至13年。李旺陽原在1996年獲保外就醫,但鄧小平逝世,中國怕他以此機會號召平反六四,撤銷其保外就醫。

服刑期間,李旺陽受盡酷刑對待,絕食抗議但遭獄方撬掉左側牙齒強迫進食。在接受香港有線電視記者林健誠訪問時,李旺陽曾說到:「監獄裡面鐵匠打的那種土銬子,比手腕還小,銬不進去,用鉗子來使勁夾,等於是用鉗子在夾骨頭,他使勁的一鉗,我頭就發昏,眼睛就不看見了。」他被囚於有如棺材大小的囚牢不下二十次,囚牢只有一個取飯洞和一個排泄洞,沒有燈光和被褥,內部環境惡劣,虱子、蒼蠅滿佈,他只能或坐或臥。

李旺陽於2000年患嚴重心臟病、甲狀腺亢進、左眼失明、頸椎及腰椎病、雙耳接近失聰,活動能力大減。李旺陽出獄後,受到嚴密監控。李旺陽認為中國政府用酷刑對待他,令至他身體殘障有不可推卸的責任,理應賠償損失,故絕食抗議22日。

2001年6月7日他再次被捕,4天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,邵陽市中級法院將他判處10年徒刑,剝奪政治權利4年。2011年5月5日,李旺陽刑滿出獄,他的病情惡化,雙耳已經完全失聰。

2012年6月6日,李旺玲收到大祥區人民醫院通知李旺陽自殺,當她趕到時,發現他伏屍窗邊,頸項綁著白繩,白繩則綁著窗口,但雙腳著地、手搭在窗上,房間遺物維持原狀,也沒有留下遺書。李旺玲擁屍大哭,只來得及拍了兩張半身屍體照片就被公安趕走。公安進行拍照後,便強行移走屍體。

參考資料:RFI、維基百科